首页 大使致辞 使馆信息 中秘关系 经贸合作 文化交流 领侨事务 领事提醒 中国概况 秘鲁简介 新闻时事 外交部发言人谈话
 
 
  专题资料
    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
     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(2007年版)
     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
    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
     揭批邪教"法轮功“
     揭批“法轮功”— 凯风网
     中国与APEC
     中拉关系
     中国西藏
     中国台湾
     西部大开发
     2008年奥运会
   
首页 > 中国概况
国务院
2004-06-15

    国务院,即中央人民政府,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。它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通过的决议,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。其主要职权是:根据宪法和法律,规定行政措施,制定行政法规,发布决定和命令;统一领导各部、各委员会的工作和其他所属机构的工作,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;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、国家预算,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、城乡建设,以及教育、科学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计划生育、民政、公安、司法行政、监察等工作和国防建设事业;管理对外事务,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;依照法律规定任免、培训、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。
   
    国务院由总理、副总理、国务委员、各部部长、各委员会主任、审计长、秘书长组成。本届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组成人员,如下图所示。

推荐给朋友
  打印本稿